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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帮我好么?
你好周律师,谢谢你在百忙之中回复我。我想问你:法医鉴定伤残应该在什么时间最好,我到那里去找法医呢?打官司要证据,,我再医院的病历他们不让我看和复印,我应给怎样合理的复印病历呢?你的电话是?
发表时间:2007/1/15 0:20:31 发布人:
您好,法医鉴定一般在病情稳定后才可以做伤残鉴定.病历应该让你复印.我的电话:13910926300,86613738.
回复时间:2007/1/16 8:49:53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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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尖盘突出如何证明为工伤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叔叔在汽车工厂工作,做的都是体力活,前不久在单位伤到腰,医院诊断为腰尖盘突出,但是单位却称腰尖盘突出不能说是工伤.但事实是我叔叔之前没有这个病,就是在工作时干活受的伤,请问该怎样做?来证明为工伤害呢?
期盼您的答复,谢谢!
联系方法:E-mail:yawei_17@163.com
发表时间:2007/1/14 11:41:38 发布人:
这种疾病不属于工伤,所谓工伤指的是在工作场所,在工作时间里,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伤害.你叔叔的伤属于正常疾病,也不属于职业病.不过,你叔叔如果认为是工伤也可以申请试一试,毕竟这是他的权利.
回复时间:2007/1/16 8:57:42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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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故予以解雇!
本人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近期12月20日被该公司解雇。(20日上午公司发警告信说下次如有再犯就解雇。但20日下午突然解雇我,并当即结算工资。) 。
解雇理由如下(这是解雇同知书上的原文):
因你多次擅自重装系统,删除工作软件,安装非工作软件等,造成电脑经常中毒,并传染给整个物流部网络,对公司网络产生了严重威胁,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故予以解雇!
我的工作合同要2007年10月到期。我在这家公司工作已是第四年,请问我可以向该公司索赔违约补偿金吗?索赔的依据是什么,就是说依照什么条款?谢谢!
说明:我确实在电脑里安装了网络监控软件,还删了工作用的防毒软件.后来电脑部的人从服务器上将此打印出来做为解雇我的证据.办公室很多人的电脑里也都装了非工作软件。
我2004年12月有一次警告,但与此次无关。
我以前没见过公司规章制度。离职后看公司规章制度上没有说明使用电脑方面的规定。合同上也无电脑方面的条款。只是总经理在11月曾发邮件说了不能上网和下载软件,公司以此说这也是规章制度。 而且电脑中毒不关我的事,是一个女同事上网造成的,但公司未对她作任何处理。本人没有造成网络瘫痪.也没造成网络病毒,根本没什么影响。离职后旧同事说公司网络没出现故障,大家还是在正常工作。
发表时间:2007/1/10 17:05:09 发布人:
当然,你如果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雇你.不过,你如果有异议,也有权利对公司的处理决定提出仲裁,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公司好象故意找的借口,所以建议你到劳动部门投诉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2007/1/10 20:58:08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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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判决生效期限的问题请教!!!
你好,我是于2006年八月交于被靠一万元买房定金.约定10月1日前交房.没有具体约定余款交款期限,只说交房前都可以.他的房子是贷款买的.他说需要我先交四万块,他把贷款还清好把房照取回来给我们办过户.8月末的一天我们接到他的电话,说不卖了.依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们要求双倍返还定金.8月末我们提起诉讼.十月份开庭审理.十一月六日给我方下达判决书.判决双倍返还定金,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可是至今为止.我们并不清楚是否判决书给被靠送达了.几次与办案人联第.他都推说忘记了或找不到人.12月23日通电话办案人说送达了.我们按他说的这个日期推算.至今天为止.过了半个月的上诉期.可去法院办案人出差了,并在电话里说对方要上诉.正准备材料.我问是否过了上诉期,他说没有.等他出差回来再联系我.
我不知道我说的事实您是否看懂了.我现在就是想问从我起诉到案子结束是否有个期限.我查法条是民事简易程序是三个月,可是从8月末至今已过了三个月.从判决书下达的11月6日至今也二个多月了.有没有期限约束.如果对方上诉.是不是还得有个期限??不能无休无止的等下去吧???
发表时间:2007/1/8 20:54:02 发布人:
按照法律规定判决书应该在宣判那天起15天后正式生效,如果宣判时对方没有过去,应该依你领取判决书那天开始计算,所以不可以一直等下去.
回复时间:2007/1/10 20:50:40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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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因为和男朋友分手,他把我们同居时用的卡(用户名是他的名字)里面的钱(一万多一点)给了我,但他又反口说是我偷他的,报警了,当时他给我的时只有我们俩人,我没法证明是他给我的,我这也犯法吗?
发表时间:2007/1/8 5:26:48 发布人:
真让人气愤,从表面证据来看,对方说的也有道理,只是类似这样的情况也的确不好说清楚.我也相信你说的话是真的,所以建议你尽量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把情况解释清楚,相信警察会公正处理此事的.
回复时间:2007/1/8 20:34:17 回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