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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
在2003年是时邻居因一厕所与我家发生矛盾,还经常到我家打闹,我家打了110很多次,可是都没有处理过此事,于是我家人躲着邻居家人,我姐姐和姐夫在爷爷奶奶那里住,邻居又找到姐夫大吵大骂起来,还打了我姐夫一顿,我姐夫回家告诉了父亲,我姐夫的父亲跟我父亲商量过多次要打邻居,我父亲一直没有同意,后来不知怎么姐夫的父亲骗着我父亲让我父亲买了几根棍子,我父亲当时并没有想到要去打邻居,后来警方调查我姐夫一人承担了下来【判刑十年赔偿25万人民币】在2009年姐夫的父亲犯了法1月8号被捕,9号警方来我家说了解点事情,可是一去不回,30号法院下来了拘留证,4月30号开庭,开庭时我找的律师法院不但没有让律师出庭辩护,并且还让邻居在法庭大吵大骂的,【给父亲和姐夫的父亲判刑都是十年并赔偿35万人民币】还有我家的口粮钱和我在外打工挣的钱也被冻结了,就连生活费也没有留下,我想知道法院这样做是不是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如果不是那我该怎样做,请律师指点
发表时间:2010/10/9 8:53:27 发布人: 李金辉
如果有异议,建议上诉或申诉,可以带着判决书到律师所当面咨询,依法解决。
回复时间:2010/10/9 12:30:42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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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承诺书有效吗?
朋友A找到我,说他急需资金,找到我说,要用我的房产证实行房屋假卖给他的朋友B,然后,以朋友B买我的房给B的父母买房做为条件,来取得银行的贷款,事后我让朋友A写了一份承诺书,内容大致为:“由于他需要资金,委托我实行房屋假卖,今后因房屋假卖造成的一切纠纷,由朋友A全部负责,我的房产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请问这种承诺书有效吗?
发表时间:2010/10/8 13:26:20 发布人: 匿名
如果不出事还好,否则你们就是串通损害别人利益的,也可以说是你们的该承诺(相当于一份协议)内容和目的是违法的,当然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2010/10/8 15:44:10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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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帮助
律师你好:
恳请你指导一下此种情况:一女子可能有妄想症,但无住院史和治疗经历,表面根本看不出有妄想症状,她深信有人要杀她及全家,多处向110或派出所报案寻求保护,且有找公安领导直接报案的行为,在工作地逃跑,辗转多地后中秋之夜在一个市公安局(异地)报案寻求保护,接案均在大门口一楼外,但却在该市公安局接案民警联系辖区派出所的时候,该女子在办公楼四楼走廊外窗户跳楼后抢救无效死亡(此句内容均为公安局所述)。家属得知后迫于无奈(尸体须公安局协调运回老家),签署了处理协议:市公安局赔偿一点安抚费用。请问此种情况身为百姓的如何来处理,有无推翻协议的可能?公安局该承担什么责任?怀疑公安局隐瞒事实,你相信一个市公安局就大门口有摄像头吗,院内和办公楼内按照规定是否应该有呢?你相信一个市公安局就能让一个人随便进入办公楼四楼吗(接案地点与此办公楼还有一段距离)?请帮助我一个百姓,请您分析一下指点迷津!!!市公安局就无视法律吗?联系方法:zsb7804258@126.com
发表时间:2010/10/6 14:01:57 发布人: 张松波
如果你认为该协议不公平或认为市公安局有更大责任,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2010/10/8 15:40:17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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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这样做对吗?
地方法院以权黑暗,要谋取我的三百万元,他们玩的是法律,我怎么有能力应对哦!谁帮我主持公道我回报他一百万!!!
地方法院以权黑暗,要谋取我的三百万元,他们玩的是法律,我怎么有能力应对哦!谁帮我主持公道我回报他一百万!!!
2007——2010年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和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冷水江市毛易镇春季里煤矿的民间借贷案,我是该矿的财产所有权人,法院的传票也是以我是该矿的财产所有权人,传我代表煤矿出庭参加诉讼的,可是一审二审都说我只能代表自己不能代表煤矿而对我所有提交的所有证据不能代表煤矿而不予采信,导致判决不公,请问法院这样做对吗?qq 549080891
发表时间:2010/10/6 9:15:06 发布人: 刘松连
估计你去开庭时没有递交相关法律手续,应该递交煤矿盖章授权的相关法律文书才可以代表单位应诉,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的得到保护,建议你继续申诉.
回复时间:2010/10/8 15:36:52 回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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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北京律师代理
今年9月4日,在昌平满井桥北200米被振远护卫中心的汽车撞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价值14000多元的公路赛车基本上被毁,无法修复,交通民警当时就出具了交通责任认定书,判定振远护卫中心负全部责任。除了被撞伤的当天振远护卫中心付了医药费以外,再也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用,全部医疗费用全部是我自己垫付,我在3年之前买的公路自行车当时没开发票,出了事故后,当初给我装自行车的商店出具了相关的证明,也对损毁的自行车进行了损坏定价,可是,振远护卫中心的负责理赔的人员蛮不讲理,强调我没有当时装车的原始发票,拒不理赔,还威胁我说:我们振远护卫中心是北京市公安局主办的,你要是有本事就打官司。
现在求助北京律师为我维护正义!请求北京律师代理!
发表时间:2010/9/25 16:29:19 发布人: 石亮
他们的车辆肯定都投有第三者强制保险,其中的财产损失保险部分应该够你的损失了,只是损失的具体数额大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但如果仅此财产损失,你需要考虑是否值得这么打官司,诉讼成本是否值得.至于威胁,那不是法律考虑的范围,所以你不必担心.
回复时间:2010/9/25 21:07:40 回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