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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9月1日后严重交通事故可现场找律师
    2007-7-6 来源: 新京报 10

      “我的律师马上到,他和我一起接受调查询问。”9月1日后,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司机可要求律师立即介入,收集相关证据。交管部门无权拒绝律师查阅或复制事故资料。上月,公安部公布16项便民措施,写明以上内容。
      交管:轻微剐蹭无须找律师
      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北京交管部门并未限制律师的介入时间,但绝大多数司机缺乏“肇事找律师”的意识,往往等到追究刑责或赔偿纠纷等环节,才想起找律师。“律师从事故调查等初始环节介入,有利于最大限度保护肇事司机的权益。”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公安部规定中“较为严重”的事故,多指死亡或重伤等事故。如出租车等营运车辆肇事,或车与人相撞,以及高速公路等特殊道路发生的事故。
      另外高速路如果路标不达标,警示标志不到位,司机方责任均将酌情减轻;人车相撞,司机方如无过错,责任也会相对减轻。这些问题,司机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而轻微剐蹭追尾等事故,车和人均未受伤,就没有通知律师到场的必要。
      律师:提前参与可监督执法部门
      北京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博今认为,律师参与事故调查与判责环节,可监督执法部门办案。“《事故责任认定书》一经产生,将成为法庭等司法机关的主要证据,很难推翻。”
      刘博今曾代理过一起“井盖闯祸”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事发两个多月后,肇事司机才找到我。可当时撬起的井盖已经平复。”刘律师说,事故现场有些细节极有可能减轻肇事方的责任。发现、提取、保存证据,这都需要有一定经验和法律知识。普通司机很难做到。
      - 司机看法
      律师收费标准应统一
      朝阳区居民张先生前年曾在河北发生一起事故,将一名摩托车司机撞成重伤,“我超速,他(摩托车司机)酒后横穿马路,都有过错。”双方争执焦点主要是赔偿金额。
      张先生说,他曾想请律师,但咨询了三四个律师事务所,最终还是放弃。“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从三千到六千,要多少钱的都有。”他认为,“律师介入交通事故”成为规则后,应制订统一的收费标准,及律师的行业准则。(记者王姝 责编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