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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转让股份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吗
    中国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主要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自由转让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公司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向新股东签发——修改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转让的时候需要双方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