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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2015年最新发布的《2014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910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28009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226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4529元/年。

      2015年北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