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增设立案点的通告
为方便群众立案,提高立案接待服务水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原有的院本部立案大厅、执行庭立案接待室和南磨房、酒仙桥、奥运村、双桥四个派出法庭立案点基础上,于2009年9月1日起再增设温榆河、王四营、亚运村三个派出法庭立案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立案点的立案范围
各立案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分别受理以下案件:
(一)南磨房、酒仙桥、奥运村、双桥、温榆河、王四营、亚运村七个派出法庭立案接待室办理各派出法庭管片民事案件的立案手续。
(二)院本部立案大厅
1、办理民事一庭管片内民事案件的立案手续;
2、办理本院管辖范围内所有的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宅基地纠纷、医疗纠纷、公示催告申请、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大标的额纠纷等民事案件,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刑事申诉案件,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手续。
(三)执行庭立案接待室
办理执行案件的立案手续。
二、各立案点工作时间
(一)七个派出法庭立案接待室
上午 8:30-11:30
(二)院本部立案大厅、执行庭立案接待室
上午 8:30-11:30
三、各立案点民事案件管片范围
(一)南磨房法庭立案接待室:劲松街道、双井街道、潘家园街道、建外街道、南磨房地区;
(二)酒仙桥法庭立案接待室:望京街道、左家庄街道、麦子店街道、将台地区、酒仙桥街道、东湖街道;
(三)奥运村法庭立案接待室:大屯地区、奥运村地区、来广营地区、小关街道:
(四)双桥法庭立案接待室:管庄地区、三间房地区、常营地区、八里庄街道、高碑店地区;
(五)温榆河法庭立案接待室:首都机场、孙河地区、崔各庄地区、东坝地区、金盏地区、东风街道、平房地区;
(六)王四营法庭立案接待室:王四营地区、豆各庄地区、黑庄户地区、十八里店地区、小红门地区、垡头街道;
(七)亚运村法庭立案接待室:安贞街道、和平街街道、香河园街道、太阳宫地区、亚运村街道、三里屯街道;
(八)院本部立案大厅:朝外街道、六里屯街道、呼家楼街道、团结湖街道。
四、各立案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立案点名称 | 立案点地址及电话 |
院本部立案大厅 | 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朝阳法院办公楼一层 电话:85998491 |
| 朝阳区六里屯西里7号楼执行庭大院内 |
南磨房法庭立案接待室 | 朝阳区华威北里甲14号 |
酒仙桥法庭立案接待室 | 朝阳区将台派出所东侧 |
奥运村法庭立案接待室 | 八达岭高速和科荟路交汇处科荟桥东北角 电话:85998736 |
| 朝阳区三间房管庄医院胡同北50米 |
温榆河法庭立案接待室 | 金盏乡楼梓庄村原乡政府办公楼 |
王四营法庭立案接待室 | 王四营乡王四营村甲3号 |
亚运村法庭立案接待室 | 安华西里一区23号楼 |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