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暂无 来源:中法网 编辑: 时间:2006-8-23 10:24:00 点击: 102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了促进和配合这次修改工作、深入探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帮助各司法机关了解并掌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进展情况,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论坛”,为立法机关建言献策、为贯彻落实奠定基础。欢迎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论坛及征文撰写工作。 一、参加对象 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的有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各律师事务所的刑事法律律师,以及高校、社科研究机构从事刑事诉讼法教学研究的人员。 二、论坛主题:《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 论坛专题: 1、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与原则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2、 正当程序与强制措施制度 3、 审前程序与审判程序制度 4、 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若干问题 5、 律师在审判前阶段的地位和作用7、 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6、 检察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有关问题 三、拟邀专家及研讨方式 本次论坛拟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刑事诉讼法专家做专题报告,论坛将分组专题研讨。 四、时间与地点 2006年9月下旬,福建省武夷山市(或厦门市),会期四天研讨两天,会务安排考察两天。 五、会务费 凡参加论坛的每位同志须交会务费1280元,住宿费用自理。 六、论坛报名:
清华大学 刑诉法论坛秘书组 联系人:赛塞、于佩丽老师
电话:010-62773364、62788907、13521378867 传真:010-62794638
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建筑馆北楼315室司法培训中心 邮编:100084
电子信箱:law@mail.itsinghua.com lawyer@mail.tsinghua.edu.cn
七、其它事项
与会代表撰写的论文或论文提纲可以发往 lawyer@mail.tsinghua.edu.cn,优秀征文将刊印成册,并且推荐到全国中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欢迎与会代表踊跃投稿,确因时间较紧,来不及提交论文也可以作为正式代表出席会议。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协助此次论坛工作。会前,论坛秘书组将根据报名表联系方式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具体事项。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司法培训中心
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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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论坛”的通知
2006/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