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的业务操作规范
2011/03/07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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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的业务操作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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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公积金会计[200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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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部:
根据京房公积金法规[2006]186 号《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内容,特制定了《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的业务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的业务操作规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的业务操作规范
夫妻双方离婚后,其住房公积金需依据法院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协议离婚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进行分割,管理部操作时分以下几种情况办理:
一、原夫妻双方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内(不包括所属分中心系统)均有个人账户
1、公积金被分割方本人或者所在单位的经办人在开户管理部办理部分提取手续,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由被分割人本人签字的《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见附件一)。《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中需注明公积金分割金额、被分割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单位名称、管理部名称)、受益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单位名称、管理部名称)。
2、管理部操作部分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依据《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离婚协议书》确定,“提取原因”栏选择“其他”,“提取方式”栏选择“主动付款”方式,“开户行”栏录入“离婚分割”,“账号”栏录入“1111”。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无误后签名、盖章,并于操作业务当天传真至会计处。
3、会计处第二日查询管理部上报的前一日的提取日结单及主动付款提取明细表,与传真件核对,无误后在传真件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再传真给受益人所在单位的开户管理部。
4、受益人所在单位的开户管理部接到传真后,应该于当日办理补缴,将住房公积金分割金额记入受益人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并及时通知受益人所在单位,为单位经办人补打《住房公积金补缴书》。该笔补缴业务在复核时,应单独复核,单独编进账单编号,并在“备注”栏注明“离婚分割”。将传真件与补缴业务单据放在一起。
二、原夫妻双方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一方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不包括所属分中心系统),另一方(受益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系统或者外省市
1、公积金被分割方本人或者所在单位的经办人在单位开户管理部办理部分提取手续,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受益人开户证明、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经被分割人本人签字的《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中需注明公积金分割金额、被分割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单位名称、管理部名称)、受益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单位名称、管理部名称、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收款单位账号,还需注明收款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在发生退票时便于联系)。
2、管理部操作部分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依据《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离婚协议书》确定,“提取原因”栏选择“其他”,“提取方式”栏选择“主动付款”方式,“开户行”及“账号”栏按照《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录入。管理部审核《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无误后盖章并于操作业务当天传真至会计处。
3、会计处第二日查询管理部上报的前一日的提取日结单及主动付款提取明细表,与传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汇款,并在汇款单中注明相关信息或将《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复印件附后。
三、受益方符合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但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要求其在管理中心设立个人账户。设立账户后分别按照上述第一、二条办理。
四、经法院判决离婚,受益方不符合建立住房公积金条件(如:退休或户口不在本市)
1、住房公积金被分割方本人或者所在单位的经办人在单位开户管理部办理部分提取手续,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经被分割人本人签字的《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中需注明住房公积金分割金额、被分割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单位名称、管理部名称)、受益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单位名称、管理部名称、法院提供的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还需注明收款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在发生退票时便于联系)。
2、管理部操作部分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依据《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确定,“提取原因”栏选择“其他”,“提取方式”栏选择“主动付款”方式,“开户行”及“账号”栏按照《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录入。管理部审核《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无误后盖章并于操作业务当天传真至会计处。
3、会计处第二日查询管理部上报的前一日的提取日结单及主动付款提取明细表,与传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汇款,并在汇款单中注明相关信息或将《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附后。将款项划至法院提供的银行账户内,由法院转付给受益人。
五、协议离婚,受益方不符合建立住房公积金条件(如:退休或户口不在本市)
1、公积金被分割方本人或者所在单位的经办人在单位开户管理部办理部分提取手续,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经被分割人、受益人双方签字的《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中需注明住房公积金分割金额、被分割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单位名称、管理部名称)、受益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单位名称、管理部名称、受益人储蓄卡开户行、储蓄类型及账号)。
2、管理部操作部分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依据《离婚协议书》确定,“提取原因”栏选择“其他”,“提取方式”栏选择“个人储蓄提取”方式,“个人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储蓄类型”栏按照《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录入。管理部审核《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无误后盖章并于操作业务当天传真至会计处。
3、会计处第二日办理个人储蓄提取业务付款时,依据传真件将数据文件中提取人姓名由被分割人姓名改为受益人姓名,将款项划至受益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附件一:
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年 月 日
□法院判决离婚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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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分割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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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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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分割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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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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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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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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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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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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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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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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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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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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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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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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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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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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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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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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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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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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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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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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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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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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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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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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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签字: 公积金被分割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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