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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

      房产一般通过继承公证和继承诉讼取得继承公证书、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主要涉及继承公证费或法院诉讼费及交易中心的过户费用。

      一、继承公证费

      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另外,还涉及对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二、法院诉讼费用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X2.5%-200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X2%+300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X1.5%+1300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X1%+3800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9%+4800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8%+6800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7%+11800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6%+21800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X0.5%+41800

        一般是按照继承房产的市场价值作为诉讼标的,独任审判或调解结案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

      三、房地产交易中心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