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北京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统计2009年城镇居民及农民在收入及消费性支出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这就意味着2010年北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所提高,因为赔偿标准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确定的。
2010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另附:
2009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989元;
2、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5330元;
3、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559元;
4、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828元;
5、北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0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