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赁 协 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及相关设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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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共_________元,实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支付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协议_________日内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 月后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后依次类推交纳。乙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四条、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所租赁场地和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应及时、完好的归还所租场地和设备。
第五条、乙方在使用租赁场地和设备期间,负责场地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管理等。
第六条、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和场地,不得干扰乙方得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得场地和设备从事违法活动和非法经营,乙方应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备和场地,并负责所有安全责任,包括消防、用电、设备的使用等,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全面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的,应赔偿另一方违约金 元;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和设备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包括政府征地或该村使用土地需要拆迁时,乙方无条件搬迁,甲方根据实际租赁时间和租赁物的使用情况等退还乙方一定的租金;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条款;如协商未果,可依法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年 月 日 |
乙 方: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