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主吕女士雇的司机驾车时,被一辆违章行驶的小客车碰撞,违章车辆被交警确定为负全责。车主将出租车维修完毕后,违章的司机赔偿了车主的经济损失。此后,车主对该车进行了第二次修理,还要求小客车司机赔偿。
今年11月上旬,车主的部分诉讼请求被沙区法院驳回。 今年4月13日,朱某驾驶一辆小客车行驶至新生路时,与一辆出租车相撞,乘客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违章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修车费、停车费及乘客伤者的医疗费均由朱某赔偿。出租车进修配厂修理,在双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车辆定损。该车于
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双方认可保险公司定损确认后,车辆进行了维修,原告第一次维修完后提走车辆,应视为维修完毕。车主以第一次没修好再次修车后提出索赔,法院不能支持。 法院认定合理的停运时间为第一次维修至出厂时止,计9天,根据近年来油价上涨等情况,法院确定每日营运收入为280元标准。今年11月5日,沙区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9天停运损失252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没有上诉,判决已于日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