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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租赁协议

    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20091202 星期三 18:27

    厂房租赁双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
    、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
    、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
    、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
    、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
    、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 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 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 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1. 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
    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租赁费支付
    5.1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承租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承租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7.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8.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2
    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9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10.1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0.2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东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2 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1.3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
    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
    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
    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出租方存档。

    5]
    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6]
    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2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厂房租赁协议

        方: 苏州市              有限公司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充分平等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厂房租赁协议事项: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苏州市                甲方厂区内的                                    (具体租赁范围详见甲方出租示意图)出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经营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为       年:从2009          日——20            日止。
    三、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1、租金为      元人民币/年; 物业管理费(保洁费)为      /月。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1、乙方年租金分期支付。本租赁协议签订后,,乙方应于09      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期租金        元人民币,剩余8万租金乙方应于20          日前支付给甲方;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未支付租金款的逾期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方式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额的    %)。(乙方不得将其自身可移动设施或生产设备充抵租金)。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应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租赁期满后,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协议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以及本协议所约定的责任后30日内,甲方退还乙方无息租赁保证金(乙方不足支付所欠甲方费用的或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保洁费)     元人民币。逾期不支付物业管理费(保洁费)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未支付物业管理费的逾期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方式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的    %)。
    五、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没有按本协议约定期限缴纳租金的前提下有权收回租赁厂房,提前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2、甲方负责租赁期内房屋主体质量问题的维修解决;
    3、甲方帮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5、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拥有租赁厂房自主使用支配权力;
    2、乙方拥有租赁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3、乙方负责租赁厂房以及租赁厂房附属实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厂房附属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厂房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4、乙方应按时缴纳房租,自行负责水、电、通讯费、各类税费以及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向乙方收取的一切行政收费(水电费由甲方先行向乙方收取        元人民币统一缴纳至供电供水部门专用缴费帐户,本租赁协议终止后多去少补);
    5、乙方自带资金、项目,自主经营,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自行承担各种安全(如火灾、人身伤害、工伤)事故责任;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所收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厂房及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消防安全

    1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因乙方及乙方员工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政策法规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租赁范围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厂房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4、乙方在租赁厂房范围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5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八、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5日,甲方在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未支付有相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厂房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30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按本条第3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方式通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可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需提前终止协议的,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方可提前解除本协议,双方结清有关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用乙方确需提前解约,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除本协议a.甲方交回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协议所涉及产生的费用。(租赁保证金可充抵部分欠款,不足支付的,乙方仍须负责支付完结)。
    九、协议终止与免责条款
    1、若因不可抗力(如遇政府拆迁或征收行为、自然灾害等)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本协议自然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2、因政府相关部门拆迁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政府相关部门发出拆迁通知之日自然解除或终止,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服从政府部门拆迁安排,双方应结清有关租金、物业、水电费用,甲方不承担支付乙方的停业、停产损失费用、生产设备的搬迁补贴费用以及异地安置补偿费用。
    3、本协议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或提前终止、自然解除、终止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迁离租赁厂房,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厂房,强行将租赁场地内属于乙方的物品搬离租赁范围,并且不负任何保管赔偿责任。

    十、通知
    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协议双方所述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期:                                    期: 

     

     

     

     

    工业厂房租赁合同

    来源: 作者: 日期:09-03-10

    工业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
    、厂房租赁自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日止。租赁期___年。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____元。
    2
    、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四、其他费用
    1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电价由于损耗,所以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电费时,每度电按国家标准加价人民币3分。
    2
    、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激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厂房租赁协议范本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租赁期限自 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日止

    登记备案部门:
    登记备案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厂房情况
    1
    、甲方愿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路(街、巷、里、村)____________________层的房产(以下称租赁物),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
    2
    、本协议项下的租赁物的用途仅限于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途。
    3
    、本协议项下的租赁物采取__________租的方式,由__________方管理。
    二、租赁期限
    1
    、厂房装修日期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日,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日止。
    3
    、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按时把租赁物交还甲方。乙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租赁物,应在租赁期届满前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物的交付使用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租赁物的现有设施及附属设备详见附件。
    四、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
    、租赁物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平方米,月租金不含税,相关税金需按国家规定缴纳,由乙方承担。
    2
    、租赁期间内第一年租金不变,以后每年递增率为_____%,租金调整日为每年的__________日。
    3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期间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满,如乙方无违约责任、租赁物的设施及相关设备无毁损情形并且乙方已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应无息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4
    、本协议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_____个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给甲方。以后支付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_____个月的租金。下期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
    5
    、本条规定的乙方应支付的租金、税金和保证金,乙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
    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及通讯的费等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按月缴纳,逾期未支付的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且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_______/平方米/月,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按月缴纳,逾期未支付的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且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供电增容费:甲方提供的供电总电容为_______,不足需增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
    、本条所涉及的费用乙方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不退还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1
    、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房屋出租的规定、要求;
    2
    、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
    、甲方如需出卖上述房屋,应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七、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
    、乙方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和增添。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
    2
    、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期限交纳租金。违约除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不退还保证金。
    3
    、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甲方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八、租赁物修缮责任:
    1
    、租赁期内,租赁物及其附属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因乙方不及时修复造成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
    九、转租、协议变更及归还
    1
    乙方在承租期间,将所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或与他人全资、合作经营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合同。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甲方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在租赁期间,确需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提前协商。因当事人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装修条款
    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须申请报批的应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十一、广
    1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2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防火安全
    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宜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十三、 有关费用
    因本协议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
    十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并由甲方所在地有权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其他
    1
    、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用拆迁,本协议自行终止,有关赔偿事宜按《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4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报登记备案部门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来源: 作者: 日期:09-03-1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