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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一套被抢注避孕套商标续:身价已达40万元
    [ 作者:杨育才    转贴自:新闻晨报    点击数:42    更新时间:2006-8-1  ]

     

    该名称目前仅获商标受理通知,未通过审查专家称有创意也有不良影响

    从隐私话题成为公开话题后,避孕套的商标也层出不穷。而申请注册为其商标的名称更是越来越有创意,前有“二人转”、“博客”,今有“中央一套”。记者日前从中国商标网上看到,“中央一套”代言避孕套的申请已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但专家表示,由于涉嫌不良影响,该申请很可能在后续审查中被驳回。

    “中央一套”身价已达40万元

    记者从中国商标在线上检索得知,将“中央一套”抢注为避孕套商标的是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的李振勇。今年1月6日,李振勇委托福州市鼓楼区新华商标代理公司(下简称新华商标代理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该商标的申请。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新华商标代理公司主管该业务的知识产权顾问刘飞先生。刘飞说,申请者李振勇是一名生意人,他们在去年底接到李振勇的申请,申请使用的商品包括子宫帽、避孕套、非化学避孕用具、医用指套、假牙套以及奶瓶橡皮奶头等10类商品。

    据刘飞介绍,在多次讨论该商标可能引发的争议性后,新华商标代理公司认为,我国商标法并没有明文禁止使用“中央”或“中央一套”作为商标,而且“中央电视台一频道”的简称是“央视一套”而非“中央一套”,因此该商标的申请不违反我国商标法。

    刘飞同时告诉记者,他昨天已经接到数十家媒体的电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该商标潜藏的极大商业价值。据悉,已有深圳一家公司有意出价40万元购买该商标。

    专家称有一定创意,但涉嫌不良影响

    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市商标代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徐正国。徐正国认为,尽管该商标有一定创意,商标法也没有明确禁止使用,但该商标很可能会受到《商标法》第十条第8款的限制而被驳回。该条款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徐正国告诉记者,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只要申请人主体合格,规费付清,书式规范,根据商标局规程,就会有商标受理通知书,但并不代表已获得该商标的专用权。所以,商标局接受受理只是产生了申请日,即商标申请的在先权利,至于会不会取得商标专用权,还要对其进行实质审查。

    工商总局正在审查,央视暂不表态

    记者昨天致电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该局表示,“中央一套”的商标正在审查之中。按照商标注册程序,申请人向商标局递交商标申请后,需要一两年的时间才能有审查结果。

    记者又致电中央电视台法规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已有很多媒体致电央视询问此事,但在商标局审查结果公布之前,央视暂时不会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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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转”、“博客”均曾申请作避孕套商标

    2004年初,广西黄女士通过一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欲将“二人转”注册为避孕套商标。2006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官方网站上明确表态:此举可能对东北的“二人转”艺术带来不良影响,因而“不可能获准注册”,将申请驳回。此外,“博客”作为避孕套商标的申请也处于商标局的审查中。 (杨育才)